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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用工是啥公司都可以所使用的嗎?發(fā)表時間:2022-09-28 21:03 應用勞務公司派遣工并非所有的崗位都可以所使用的,用工公司應用派遣職工必須合乎工作派遣崗位規(guī)定: 《勞務公司派遣暫行條例》第三條明文規(guī)定:用工單位必須要在暫時性、服務性或是代替性工作崗位中使用被派遣勞動者。 輔助崗位:是即為主營崗位提供服務非主營崗位; 暫時性崗位:指續(xù)存時間不會超出6個月的崗位; 代替性崗位:就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(chǎn)培訓、假期等原因無法的工作一定時間段內(nèi),需要由別的勞動者取代的工作崗位。 用工公司必須要在三性崗位中使用派遣工作人員,其它的崗位依照法律法規(guī)基本要求被禁止的。如果要在別的崗位上用工還可以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解決。 也有要求針對用工公司應用派遣工的總數(shù)方面也有明確規(guī)定的,用工單位理應嚴格把控勞務公司派遣用工總數(shù),應用被派遣勞動者總數(shù)不能超過其用工總數(shù)的10%。 在勞務公司派遣用工的過程當中,所發(fā)生的法律事實含有以下幾種行為主體: 用工單位:即勞務派遣公司。用工單位:接納以派遣方式用工的單位。被派遣勞動者:即勞動者 用工單位與工作派遣企業(yè)簽署《勞務公司派遣合同書》,創(chuàng)建派遣合同關系。 勞務公司派遣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簽署《勞動合同》,簽署勞動合同。 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簽署《勞務協(xié)議》,創(chuàng)建雇傭關系。 下一篇勞務合同隨時可以消除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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